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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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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规定,对新增2026年度南昌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赣江新区人民医院和南昌市高新区人民医院,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向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791-86639737

附件:新增2026年度南昌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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