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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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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的雄心壮志坚决扛起省会责任,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医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持续深化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着力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二)着力加强医药服务管理(三)着力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四)着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五)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1个: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2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6实有人数10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2人,包括行政人员2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2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7;聘用人员41人

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39.95万元,比上年增加351.40万元,增长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39.95万元,比上年增加351.40万元,增长27.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7.2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5.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项目支出312.7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1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8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5.7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76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9万元;资本性支出7.8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南昌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9.95万元,较上年增加351.40万元,增长27.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1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8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5.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2.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4.85万元,资本性支出7.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部门预算批复表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会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项目绩效情况

1.医保宣传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宣传工作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参保动员和医保费征缴工作,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确保实现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全市人口变化、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参保动员和医保费征缴工作,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确保实现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现每年安排医保宣传工作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以此立项。

3)实施主体: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医保宣传活动场次=2场、医保宣传手册发放数量=1000000份

质量指标:医保宣传覆盖面≥95%

时效指标:医保宣传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医保宣传成本=3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保率≥95%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2.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打击欺诈骗保、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2)立项依据:为切实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根据省政府发布《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其中:第5条明确规定“...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现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次数=2、开展医保基金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次数=3次

质量指标:根据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执行=100%

时效指标: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医保基金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成本控制率≤100%、医保基金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标准化规范化≥95%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3.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群众异地就医困难问题,提高医保业务的日常工作效率

1)项目概述:通过医疗保险业务工作项目的开展,切实解决社会群众异地就医困难问题,提高医保业务的日常工作效率,通过医疗保险业务宣传,提高社会群众医疗保障认知,同时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效率,解决社会医疗保险疑难问题,为人们医疗保险业务提供有效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05〕4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基金的积极性,解决业务经费不足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项目工作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以此立项。

3)实施主体: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182.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享受居民医疗待遇人次≥3500000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26000人次、享受职工医疗人次≥6000000人次

质量指标:待遇发放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成本=182.7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为参保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医保业务的日常工作效率、解决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难题,增加我市医疗保险覆盖面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2.25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往年公务接待费的实际支出对比,计划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2023年预算公开表(医保局部门)

附件3-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表(医保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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