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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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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819.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8.16万元,较2019年增加311.44万元,增长198.7%;本年收入合计1350.88万元,较2019年减少489.85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50.88万元,占1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81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89.79万元,较2019年减少39.50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29.25万元,较2019年减少138.91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2.11万元,占58.5%;项目支出617.68万元,占4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7.99万元,决算数为148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6.02万元,决算数为13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主要原因是:存在增人增资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1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97万元,决算数为4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71.44万元,较2019年增加356.52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医保局本级在编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59万元,较2019年减少18.85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支出,故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4万元,较2019年增加6.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未发生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0年发生相关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75万元,较2019年增加2.47万元,增长882.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较多办公设备需随人员增加而增加,故2020年资本性支出较2019年增长程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万元,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3.9%,其中:

(一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万元,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3.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日常工作开支。

(三)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8万元,降低1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4%。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4%    

组织对“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2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所有项目资金都是秉着“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执行加快、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行开展执行。绩效运行整体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较好,整体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组织对“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2个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2个单位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的各下属单位全年整体绩效工作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执行进度完成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42万元,执行数为11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完善医保流程,本年度对全市200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管核查工作,同时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的业务培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落地见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中,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未完成,医保信息系统还处于建设中,需加快信息建设进程。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业务经办效率,方便参保群众。

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4.26万元,执行数为36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向市民发放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完成了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保障了本单位医保经办服务的提升,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二是健全医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医保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前医保信息系统的运维费经费暂未落实,对全市参保对象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待遇结算存在一定影响;群众满意度未达到年初目标,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服务有所欠缺,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放开同城互办业务功能,实现“一窗受理、全市通办、就近办理”的经办模式。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举措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对于群众满意度的提高,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保障医保工作正常开展。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1,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2。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以后年度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1 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2 2020年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0年医保处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医保局部门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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