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是南昌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管理服务保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筹集和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033.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1.56万元,较2019年增加24.84万元,增长15.8%;本年收入合计852.35万元,较2019年减少562.44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52.35万元,占1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1033.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07.96万元,较2019年减少381.98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5.95万元,较2019年减少155.61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年度的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02.15万元,占59.7%;项目支出405.81万元,占4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6.83万元,决算数为100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4.77万元,决算数为97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上年结余,且决算数中包含了增人增资资金,从而导致两者偏差较大。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6万元,决算数为3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1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46.65万元,较2019年增加170.53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编外借用人员工资变动及公积金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69万元,较2019年减少56.51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单位不必要支出,故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万元,较2019年增加4.0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南昌市政府及医保局相关部署要求参加了多项文体活动,本单位获得各项奖励,故本年度奖励金有所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75万元,较2019年增加2.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化,本年度进行了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6万元,决算数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87万元,下降80.6%,其中:
(一)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6万元,决算数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87万元,下降8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日常工作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19人次,无外事接待。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8.9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1个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8%。
组织对“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对“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所有项目资金都是秉着“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执行加快、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行开展执行。绩效运行整体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较好,整体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单位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按照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了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医保互联网服务、“12345”政务热线等服务工作。总体来看,本单位全年整体绩效工作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4.26万元,执行数为36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向市民发放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完成了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保障了本单位医保经办服务的提升,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二是健全医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医保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前医保信息系统的运维费经费暂未落实,对全市参保对象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待遇结算存在一定影响;群众满意度未达到年初目标,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服务有所欠缺,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放开同城互办业务功能,实现“一窗受理、全市通办、就近办理”的经办模式。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举措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对于群众满意度的提高,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保障医保工作正常开展。
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2。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3-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以后年度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2 2020年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2)
附件3-2:2020年医保处医疗保险业务及办公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