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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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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艳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建议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昌市委员会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重、疾病谱的变化、家庭模式的改变,失能和半失能群体的长期照护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然之举,是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之举,也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下半年我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开展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请示,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请市医保局结合本地实际及外地试点经验,制定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报市政府研究”。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市医保局着手启动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收集了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出台文件进行学习研究,并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单位分别深入养老护理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座谈,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上饶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经过测算、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方案(送审稿)》,并于2021年8月呈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批准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备案。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规定,明确了49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并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因南昌市暂未列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范围,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建议我市暂缓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从政策导向看,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为各地持续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发展机遇。下一步,我局将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支持下积极向国家医疗保障局争取纳入扩大试点城市名单,同时做好相关配套文件起草工作,适时继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工作,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待遇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您对南昌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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