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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提案0169号 “关于将乳腺癌保乳手术、整形重建手术及整形重建的植入物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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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委员:

您好!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建议和支持,“关于将乳腺癌保乳手术、整形重建手术及整形重建的植入物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第一,与乳房整形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贯标版),乳房手术17个医疗服务项目中有乳腺肿物切除术、单纯乳房切除术、乳腺癌根治+乳房再造术等10个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与乳房整形相关的项目为乳腺癌根治+乳房再造术。

第二,市级医疗保障部门没有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职能。经查询目录,乳腺癌保乳手术和乳房植入物目前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局将积极向省医疗保障局建议,结合乳腺癌患者实际需求将乳腺癌保乳手术和相关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第三,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0号),乳腺癌保乳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可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核算体系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先向市医保局申报,市医保局按照规定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评审通过后纳入医保支付试行。下一步,南昌市医保局收到相关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后,将积极指导完善材料并向省医疗保障局申报。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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