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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0019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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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00196

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南昌市委会:

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建议和支持,“关于发挥多种保险作用,为医养结合护航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次数的问题

2020年之前,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2020年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19]37号)要求,评估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不少于2次,今年我局原计划于上半年开展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至7月发布公告,目前评估准入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后,我局将根据南昌市实际情况向省局报告获批后,适时开展两定医药机构评估工作。

二、关于省级医保缺失的问题

为方便群众购药就医、减轻医药机构负担,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本级与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0]25号),2020年8月,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省本级与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工作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养老医疗机构即可申请

三、关于建议长期护理险的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有“社保第六险”之称的长期护理保险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长护险将作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之后的第六个社保独立险种,并在原来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城市,按照每省1个试点城市的原则,将试点范围扩充为29个城市,试点期限两年,其他地区未经申报同意,不得自行开展试点。目前,我省已将上饶市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我市要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一步,为给老年人提供稳定、可预期的长期护理保障支持,我局将借鉴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工作,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机制。

四、关于商业健康保险的问题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商业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主导制定健康保险产品方案并承办、相关政府部门指导、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的保险方式。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组织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水平。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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