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的批复

访问量:

一、同意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提供医药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撤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加挂的“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 中心”牌子,该中心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测相关职责,核减其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调整后,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筹集和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 构、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