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组织方式是什么?
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组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研究重大事项,部署落实重点任务,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医保局。参加带量采购的地区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形成地区间的采购联盟,代表联盟地区开展集中采购,负责实施集中采购,组织并督促执行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为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联采办这一平台开展具体操作,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采购范围是什么?
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评审规则是什么?
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符合报名要求的企业自行报价,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在符合价格要求的企业中,按标书确定入围比例确定中选企业。
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中选企业有几家?
不同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中选企业个数并不相同。第一批的中选企业为1-3家,第二批的中选企业为1-6家,第三批的中选企业为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