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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带量采购 知多少”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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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带量采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     一是组成采购联合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省为单位组织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我省自己的药品集中采购以11个设区市和在昌省直为单位组织12个采购联合体。二是确定带量采购药品和年度采购量基数。首先初步遴选带量采购的药品品种,然后组织医疗机构上报年度药品采购计划,汇总修正并最终确定带量采购药品和年度采购量基数。三是制定带量采购规则。主要是指企业入围中选规则、中选价格有关要求、中选结果执行区域、采购周期、采购回款等内容。四是报价开标。发布标书、报价开标、评审、公示公布中选结果。五是执行中选结果。包括分配约定采购量、制定支付标准、监测执行进度、药品回款、采购周期结束后开展结余留用等。

带量采购的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 为确保带量采购政策落实生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有关配套政策,医保部门主要从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做好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的协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卫生健康部门主要从做好中选药品配备使用、畅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做好中选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监测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药监部门主要从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监管、加强药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加快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

什么是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 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是指纳入带量采购范围,按规定产生的中选药品。中选药品以中选药品目录、中选供应清单、执行中选结果通知等方式公布,明确了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企业、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已经采购周期、执行范围等。

什么是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


  •     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是指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但没有中选的药品,包括非中选企业的所有药品和不在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企业的其他剂型规格。对于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有多家企业中选时,需要确定各中选企业执行的省份,在非执行省份视为非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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