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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开展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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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24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12号)精神,结合国家医保局移交的疑点线索,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对照《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清单》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使用的医保基金情况展开全面排查清理。同时,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共同开展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梳理问题,按时完成对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现将三级医疗机构违规自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南昌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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