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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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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102号)要求,将西湖区桃花镇国贸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我市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青云谱区青云谱镇城南村卫生所等9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门诊统筹医疗服务网点(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1、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二批)附件1:第二批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2、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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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10月)附件3: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名单(截至21年10月)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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